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啤酒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公布
发布者:杭州市食品工业协会┆发布时间:2007-10-17┆阅读:4


     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啤酒瓶行业健康发展,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啤酒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,共抽查了河北、山西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四川、重庆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新疆等2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65家企业生产的65种产品(不涉及出口),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.2%。 
      此次抽查依据GB4544-1996《啤酒瓶》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,主要包括理化指标和标志指标。抽查中标志指标项目全部合格,部分产品理化指标中的抗冲击和耐内压力不合格。  
      抽查结果表明,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,加强了质量管理,使啤酒瓶产品质量水平比上次抽样合格率提高了13.6个百分点;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,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严格的质量管理;三是部分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。 
    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: 
    1、部分啤酒瓶抗冲击力能力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,抗冲击力能力差的啤酒瓶在罐装啤酒后,受到某种外力作用时,可能会发生啤酒瓶爆炸。 
    2、部分啤酒瓶耐内压力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。耐内压力差的啤酒瓶在盛装啤酒后,在生产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,会因轻微碰撞而引起爆炸,也有可能发生自爆。 
打印关闭来源: 全国食品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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